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是指参保人到参保地以外地区(含省内其他各市及外省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实现联网结算,无需个人垫付费用后再回参保地报销的情形。
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包括3部分:住院费用、普通门诊费用及门诊慢特病费用,其中跨省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目前仅支持高血压、糖尿病、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和恶性肿瘤5个病种。
山东省异地就医人员整合简化为两类:“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①将原来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统一整合简化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一般指在异地居住、生活或者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
②将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在外就医人员,统一简化整合为“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①线上办理: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和“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自助办理备案(仅限跨省异地就医),也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鲁医保”或“济宁医保”掌上办理(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均可),还可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jnybggfw.cn/SmPsc办理(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均可),即时办理即时生效。
②线下办理:可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参保地医保服务大厅窗口、基层医保工作站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办理备案。
③无需备案: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一律取消备案手续。
①“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即时办理即时生效,不设置有效期。
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长期有效,未在备案地发生医疗费用的,可随时变更或取消备案;在备案地发生医疗费用的,变更备案或取消备案时限统一为6个月;备案超过6个月的,可申请终止原长期异地就医备案,返回参保地就医的,可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变更回参保地,到市外其他统筹区就医的,可根据实际就医需求重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③备案变更或撤销途径: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进行的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首页-异地备案-备案记录-自助开通-信息变更/取消备案功能对备案进行修改或撤销;通过“济宁医保”小程序进行的备案,可通过“济宁医保”小程序-首页-办事大厅-我要办事-就医备案-异地就医备案查询变更/撤销异地备案模块对备案进行修改或撤销。
补办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备案起始日期自补办备案之日最多可往前提前5日;补办临时外出就医备案的,备案起始日期不受限制。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结算前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异地联网结算。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手工报销。
参保职工“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发生的异地住院、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参保居民“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发生的异地住院、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同级医疗机构基础上降低10%,异地普通门诊费用执行和本地相同的报销政策,报销比例不降低。医疗费用无法联网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回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报销。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备案后在备案地就医,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报销比例,一次备案长期有效。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通过提交备案就医地户籍证明、居住证或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可享受与参保地同等的医保待遇。备案未满6个月且未提供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单纯采用个人承诺方式备案的,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待遇政策执行。医疗费用无法联网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异地发生医疗费用与本市发生医疗费用累加计算,达到最高支付限额的不再纳入报销。
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可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定点医疗机构应加强外伤人员身份认证,对于符合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参保人员主诉无第三方责任的医疗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可结合接诊及参保人员病情等实际情况,由参保人员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在为参保人员办理入院登记时,应按接口标准规范要求,通过“外伤标志”和“涉及第三方标志”两个接口,如实上传参保人员外伤就医情况。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就医的,医疗机构在为参保人员办理“门诊结算”或“入院登记”时,应按接口标准规范要求如实上传“门诊急诊转诊标志”或“住院类型”。对于“门诊急诊转诊标志”或“住院类型”为“急诊”的,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地应视同已备案,允许参保人员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待遇标准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须经过先备案、持卡(码)就医两个步骤。除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免备案可直接就医外,其余情况均要先备案,再就医,参保人员需持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参保人员跨省及省内跨市异地就医时,应在就医地的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等有效凭证,已在参保地完成门诊慢特病资格认证的参保人应主动表明门慢特资格,并选择正确的就诊类型。
异地就医(包括异地长期居住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直接备案到就医地,不再备案到具体医疗机构,异地就医普通门诊不受签约基层医疗机构范围和等级限制,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取消定点医疗机构家数限制,参保人员可在备案的就医地所有开通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就医并联网结算。
①无需上传任何证明材料。按照“免证明材料、免经办审核、即时开通、即时享受”的原则,全面取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证明材料,推行告知承诺制,自助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且省内临时外出就医无需办理备案,直接联网结算。
②无需经办机构审核,即时生效。参保人提交备案申请后,备案无需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系统自动判断是否本统筹区参保人,备案即时生效。
③随时随地申请,不受限制。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的渠道有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和“济宁医保”小程序,自助备案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参保人只要有部手机在手,有网络有流量,即可随时随地自行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备案界面清晰,备案信息极简,整个备案按提示操作4步即可完成,整个备案不用一分钟,备案提交后即时生效。
④变更备案同步实现自助办理。参保人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的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满6个月以上后需要变更备案的,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济宁医保”办理。自助备案的办理结果,参保人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济宁医保”小程序查询。
⑤扩宽了自助备案服务范围。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自助备案不仅能为自己备案,还可以为他人备案。通过添加绑定家庭成员,即可实现为他人备案,操作步骤和为本人备案基本一致。